京鲁大战,于大宝的手球,裁判没有判罚,VAR也没有干预
中超联赛第17轮最受关注的比赛是京鲁大战。最后,北京国安在上半场5分钟内连进2球,主场2球:0战胜山东泰山。这场比赛最大的争议是第74分钟,吴兴涵的射门击中了于大宝的手臂。当值裁判没有判罚,VAR也没有干预。
说实话,手球是最难判罚的,也是最难解读的。现代足球希望比赛官员根据自己的判断,在具体情况下判断手臂位置的“合理性”。因此,由于比赛官员需要判断,每个人的认知总是不同的,不可能实现绝对的统一,这就产生了所谓的争议。
以欧洲杯德国和丹麦为例,裁判判罚丹麦安诺森手球犯规,赛后球员质疑裁判判罚,从球队的角度来看,球员质疑我认为可以理解,认为他们认为我的手臂在自然位置,球员认为自然位置和裁判认为自然位置不一致,将不可避免地产生争议。
从慢镜头回放来看,我们认为安诺森的手臂处于这个位置不是一个自然的位置。如果他的手臂处于这个位置,他必须承担被球击中的风险。因此,我认为裁判在回顾后判罚手球犯规是正确的。
回到京鲁大战,于大宝的手球,裁判没有判罚,VAR也没有选择在验证后干预。那么这是手球犯规吗?或者我们之前说的,球迷站在自己的球队面前总是有利于他们的球队。
这个球有两个困难,一个是球是否先击中大宝的肋骨,然后击中他的手臂,另一个是大宝手臂的位置是否是自然的位置。
如果你先打大宝的肋骨,然后摔倒手臂,即使我们认为他的手臂不在自然位置,那么也不会判罚手球犯规,从第一次在大宝的手捂住肋骨,好像击中了肋骨,否则如果直接击中手臂应该是手臂疼痛,当然,因为距离太近,球速太快,通过这个视频我不能100%确定。
然后,第二个关键点是余大宝的手臂是否处于自然位置。作为裁判,最大的悲哀是他只了解2022年德甲积分榜足球比赛的规则,不了解足球。面对近距离球,每个人都会潜意识地转身阻挡,这是人们的基本保护意识,但上面说,此时运动员需要保持手臂在自然位置或特定情况下,身体自然运动的结果,上面的大宝手臂已经靠近胸部,只是这种情况下形成的三角形区域。在我看来,运动员的手臂不可能完全靠近身体,这是不现实的。因此,我认为于大宝的手臂可以被视为自然位置。
让我们来看看欧足联的案例。在这种情况下,欧足联认为这是运动员正常运动的结果,而不是手球犯规。
让我们来看看青岛海牛刘俊帅的手球。他的手球更有趣,也是最好的判断。刘俊帅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然位置不是手球犯规,第二阶段是故意用手臂触球。
事实上,刘俊帅的手臂完全处于自然位置。虽然球与手臂接触,但不会判罚手球犯规,但短路刘俊帅匆忙拨球,这个动作是故意手球,所以需要判罚手球犯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