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球摔倒裁判为何不看回放?因为规则没给裁判这样的权力
今日清晨完毕的黄蜂115-114打败雄鹿的竞赛,三球终究时刻形成字母哥犯规,两罚取胜。
不少球迷不解,对这样的争议判罚,裁判为什么不能自动去看录像回放给两边一个公正?
表哥查阅了NBA的规矩,发现裁判其实并没有这样强势的权利。
NBA规矩规矩,除了教练应战,录像回看一共有16个“建议理由”,而当裁判建议录像回看之后,每一个“建议理由”又将对应一个或许多个“判罚理由”,这些“判罚理由”将决议终究的判罚(改判或许维持原判)。
在今日的竞赛中,字母哥这个犯规,无法对应到任何一个“建议理由”中,因而,在雄鹿没有应战的情况下,裁判就无法去看录像回放。
咱们来看一下这些“建议理由”详细是啥:
(1)在任一节时刻为零时的进球。
(2)在任一节时刻为零时的犯规。
(3)裁判无法确认在竞赛中的个人犯规是否契合歹意犯规的规范。
(4)产生冲突。
(5)任一节竞赛完毕时的动作,或许裁判员信任实践时刻或许现已走完,或许裁判员以为竞赛时刻有过错;
(6)在竞赛中的任何时候,裁判员无法确认(i)成功的投篮是否被正确计为两分球或三分球,或许(ii)在被判投篮犯规的情况下,球员是在投两分球仍是三分球;(6)的条件是回放中心官员没有建议回看。
(7)在竞赛中的任何时候,裁判员无法确认(i)成功的投篮是否在时刻走完之前投出,或(ii)在投篮时刻到期之前是否犯规。(7)的条件是回放中心官员没有建议回看。
(8)在竞赛中的任何时候,裁判员无法确认在竞赛中的任何时候判罚的个人犯规是否契合通往clear-path的规范。
(9)裁判员无法确认哪名球员应该罚球。
(10)在第四节的终究两分钟或任何加时赛的终究两分钟内,裁判员无法确认球是否触及篮筐所以是否应该调整投篮时刻或竞赛时刻。
(11)在第四节的终究两分钟或任何加时赛的终究两分钟内,裁判确认在撞人/阻挠犯规中产生了不合法触摸,但无法确认防卫者是否处于合理冲撞区内或外。
(12)在第四节的终究两分钟或任何加时赛的终究两分钟内,裁判无法确认是否正确判罚了防卫搅扰球以及进攻搅扰球。
(13)裁判无法确认(a)在进球前是否产生了无球犯规(b)在发球前是否有防卫犯规,或(c)在进球的出手时,是否有无球犯规是两边犯规或许是进攻犯规。
(14)裁判无法确认球队在竞赛中是否在球场上有正确数量的球员时球在竞赛中进行。
(15)竞赛的前46分钟以及加时赛的前3分钟,回放中心无法确认一个进球是两分仍是三分,或许无法确认一个犯规是两分犯规仍是三分犯规。
(16)竞赛的前46分钟以及加时赛的前3分钟,回放中心无法确认进球是否超时。
关于本文的这部分规矩的最著名事例便是来自当年的骑勇大战——杜兰特撞倒詹姆斯,裁判自动建议录像回看,而且终究改判詹姆斯阻挠。
其时,杜兰特持球撞倒詹姆斯,裁判肯-毛尔第一时刻吹罚了杜兰特进攻犯规,但远端裁判布拉泽斯吹了詹姆斯阻挠,两位裁判定见不一致,所以进行了一番评论;
评论之后,裁判们以“不确认詹姆斯是否站在圈外”作为“建议理由”建议了录像回看;
看完录像之后,裁判们以“詹姆斯没有提早站住防卫方位”为“改判理由”,改判詹姆斯防卫犯规,杜兰特随后两罚全中扳平比分。